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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教学研究室(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徽商银行宁波分行合计被罚260万元:违反规定变更支行营业地址和名称等

发布日期:2024-10-30 08:54    点击次数:172

  6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涉及以下违法违规事实:1.违反规定变更支行营业地址和名称;2.部分业务授信管理政策程序存在缺漏;3.贷款“三查”不尽职;4.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5.表外业务管理不规范;6.数据治理不到位;7.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罚单显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合计被罚260万元;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个贷客户经理的陈龙宇被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时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的李学存,时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小企业客户经理的马琳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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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天行 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教学研究室(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